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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二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互查互评工作的通知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03-15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迎评工作,加强学校各教学单位之间的学习和交流,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互查互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意义

开展二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促进全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学校内部评估评价机制,完善我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学院在“评估专家”与“评估对象”的角色切换中,进一步提高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指标体系的理解,查找各项工作的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原则

(一)目标导向性原则

通过互查互评,促进各二级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及办学合理定位,关注目标的确立与实现,积极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能。

(二)整体综合性原则

教学工作评估由办学思想、教学条件、教学状态、教学效果等基本要素所构成,体现了教学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可以较全面地反映一个二级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状况。因此,通过各二级学院互查互评学校将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和判断。

(三)评建结合性原则

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二级学院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本单位内涵建设、管理和改革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因此,二级学院评估是基础,建设和改革是重点,各二级学院须依照本评估方案,对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并坚持整改建设与日常工作统筹推进,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三、评估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学校成立互查互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互查互评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该项工作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 长:徐江雁

副组长:呼海涛 禄保平 谢世平

成 员: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学校成立评估督查组,负责对全校各二级学院互评互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查组组长由校督导团团长谢世平兼任,组员为校督导团全体成员。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评估领导小组。二级学院评估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办主任、学科、教研室主任、教学实验和实训中心(室)主任等组成,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自评工作,组织5-7人专家组到互评单位进行评估,配合互评单位的评估审查以及对本单位通过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评估对象、方式及步骤

(一)评估对象: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

(二)评估方式:二级学院自评与学院间互评。

(三)评估步骤:

1.自评阶段:2023年3月20日——4月7日

(1)各二级学院根据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收集有关支撑材料和佐证材料,归档存入二级学院教学档案。

(2)二级学院评估小组依据指标体系,对本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实事求是地分析教学工作现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在此基础上形成《XX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并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互评阶段:2023年4月10日——4月28日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进行互查互评工作。

(1)听取各二级学院自评汇报。

(2)查阅有关支撑材料,核实自评报告内容;实地考察相关设施;走访学科、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室等;抽样评估试卷;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经集中评议后,形成评估初步意见,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后,形成《关于对XX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反馈给所评估的二级学院并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3)互评单位顺序安排

本次二级学院互评互查工作共分两组,医药组包括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儿科医学院、中医学院、医学院、骨伤学院、康复医学院、护理学院和药学院;医药相关组包括体育学院、外语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院按序对下一个学院进行评估审查(见下图),如第一临床医学院审查评估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审查评估第三临床医学院,以此类推。

3.整改阶段:2023年5月8日——5月26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互评学院的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各二级学院于5月30日前把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督查组对各二级学院自评、互评、整改三个阶段工作随机进行抽查和督促指导。

五、评估指标体系的计分方法

本次互查互评指标体系以方向性、科学性、独立性、简易性、可测性为原则,分别设立8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47个观测点,另设特色与亮点项。

评估小组专家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对每个观测点(每个观测点满分为10分)进行评价、打分,取各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为每个观测点得分。评估总得分=∑(观测点得分×本观测点权重)+“特色与亮点”得分。

本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是按可比性原则设计,对某些教学单位不具有某项职能的观测点,评估时其相关各项观测点按(8分×观测点权重)计算。

六、评估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估质量

开展二级学院评估活动,目的在于摸清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以便下一步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建设。为此要求各二级学院自评时须本着对学校和本单位的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调查,认真填写统计报表,确保数据客观、准确、完整;《自评报告》等文稿撰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依据可靠、佐证有力。

(二)把握“三个符合度”,强调自定目标的适应性

为避免简单地对应指标、就事论事,各学院自我评估时须把握好“三个符合度”,即各学院所确定的学院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人才的全面发展的符合程度;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状态与确定目标的符合程度;各学院所培养的人才质量和自定目标的符合程度。各学院应认真梳理、突出特色,避免“全校一面”以及盲目攀比的倾向。

(三)做到“六个结合”,抓住考察评估的关键点

评估指标体系中所设立的评估项目和指标数目较多,为提高学校专家组考察的深度和效率,评估时须通过核心项目(或重要性项目)来抓关键点,并努力做到六个结合。即“目标与过程”结合,侧重过程优化;“硬件与软件结合”,侧重硬件的高效利用和软件建设的有效性;“投入与产出结合”,侧重产出所表现的过程效应;“现状与导向结合”,侧重发展潜力与趋势;“规范与创新结合”,侧重创新成果与特色;“定量与定性结合”,侧重专家的综合评价。

七、评估结果的使用

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材料支撑教育部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估成绩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八、互查互评前准备

各教学单位成立评估专家组,填报专家组人员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便于材料的检查、汇总和传递,于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俊学实验楼A312)。联系人:陈层,联系电话:65575596。

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