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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审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自评报告》等重要文件及主要材料;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审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和决策。

(二)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兼)

副主任: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秘 书: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等部门抽调人员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分解工作任务,协调、指导各专项工作组及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建立审核评估网站,编制、印刷评建工作宣传材料;组织调研、培训及邀请专家讲解、指导等工作;及时汇总、汇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负责撰写自评报告等材料;协调专家线上和入校审核评估的相关事务;结合专家组意见,起草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组

负责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组长: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总结学校立德树人的落实情况,总结“课程思政”建设与成效,建立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及“三全育人”工作格局,落实“以本为本”及“四个回归”的政策和措施;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2.培养过程组

负责单位: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科学技术处、招生就业处、信息化办公室、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各学院、书院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坚持以产出为导向的理念,突出科教融合,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卓越培养力度,深入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验实训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培养过程”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3.教学资源与利用组

负责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中医药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总结教学资源库、智慧教室、教材建设等情况;学校促进学科、科研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的情况;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教学资源与利用”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4.教师队伍组

负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国际合作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组长:人事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发展与服务,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总结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情况及实施效果;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及成效等情况;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师资队伍建设”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5.学生发展组

负责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后勤服务中心、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工作职责:促进学生理想信念和品德修养、加强学风建设等情况;学校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体质测试达标率、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的提升,为学生提供指导服务、支持服务,以学生为中心,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的情况;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学生发展”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6.质量保障组

负责单位: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各学院、书院

组长: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工作职责:促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质量监控过程的实施及利用情况;建立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促进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措施及效果;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质量保障”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7.教学成效组

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中医药科学院、各学院、书院

组长: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促使教学成效满足“达成度”、“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满意度”情况,形成近3年各年度《就业分析报告》《毕业生问卷调查报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报告》;完成学校《自评报告》中“教学成效”综述、支撑材料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8.数据与材料组

负责单位: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各学院和书院

组长: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工作职责:汇总、整理审核评估所需数据和材料,精确填报“本科状态数据库”,形成近3年《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9.宣传工作组

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组长: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制作宣传材料和展板,拓展对外宣传报道;进行审核评估系列专题报道;负责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工作;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评建工作期间影像记录、资料留存工作。

10.综合保障组

负责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校团委、计划财务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组长:校长办公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校园环境及评估期间保障工作。包括维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各项公共设施正常运行;负责审核评估经费保障;维持良好的室内环境,确保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等重要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维持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负责车辆调度、摆放和主干道的畅通;负责评估专家见面会、专家反馈会、各类座谈会以及其它会议的会场等;负责考察项目与设计考察路线;负责制定预评估和正式评估具体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为专家线上审核(校外)、线下考察(校内)等评估工作提供各项条件保障。

11.审核评估督查组

负责单位:校纪委、党委巡察办公室、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学校督导团

组长:校纪委副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工作组审核评估工作进程、质量和实效,督促各项审核评估工作的落实,保障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四)二级学院、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书院参照学校组织机构,建立学院、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学科(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教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等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书院自查、自评和自建工作。认真对照审核评估要求,结合各专业、课程和教学工作实际,强化内涵建设,严格教学运行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撰写本单位《自评报告》;完成本单位教学档案、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报送等工作;做好本单位评建工作宣传动员、学习培训,全员参与,全员投入,确保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完成。